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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廉校园”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剪纸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展首届“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安排,校纪委组织开展“清廉校园”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剪纸作品征集活动,希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清廉校园”为主题,运用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剪纸等形式,多角度、多侧面,突出反映各部门各单位各班级在清廉校园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实践、新探索。

二、活动安排

活动从即日起持续到20141210。校纪委将组织开展优秀作品评选、奖励与展览活动,并从优秀作品中推荐一部分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三、有关要求

作品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富有感染力,要突出反映和展示基层一线广大党员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生动事实,反映广大师生员工崇尚清廉的校园新风。作品要体现人文关怀,以小见大,以情见长。

(一)新闻摄影类作品。图片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系列报道。需为彩色数码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二)公益广告类作品。作品类型为平面公益广告,提交作品时请提交广告创意说明。

(三)廉政漫画类作品。手绘和电脑绘制作品均可。手绘作品应扫描成电子版报送。

(四)廉政剪纸类作品。剪纸作品报送原件的同时,应翻拍成图片或扫描成电子版一并报送。

所有图片应保存为JPEG(或JPG)、BMP格式,图片大小1M以上。本次征集只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参加活动的个人负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校纪检监察网页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不支付酬金。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四、报送方式

(一)各部门(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广大师生员工将作品发至本部门(单位)联系人,各部门(单位)联系人通过电子邮箱向校纪委统一投稿。邮箱为:lwg5433@sohu.com

(二)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部门(单位,学生作者需提供所在系、班级)、联系电话等信息。

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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